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投资理财 > 产品分类是适当性管理重要前提

产品分类是适当性管理重要前提

发布时间: 2012-12-07   作者:   来源: 搜狐网  
摘要: 产品分类是适当性管理重要前提

  德意志银行零售银行业务法律事务主管

  Thorsten Seyfried

  德国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时,必须进行适当性测试,即将推荐产品的风险等级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匹配。金融产品分类是适当性测试的重要前提。

  金融产品分类有助于投资机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商业监管条例》规定投资机构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易于理解的信息,帮助投资者了解不同金融产品的特性和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德国制定了标准化宣传册《投资产品基本信息》供行业使用。

  德国产品分类主要有根据风险等级、产品类型、负责的银行业务(法律规定的)等三种分类方法。

  近期,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Ⅱ(MiFIDⅡ)将规定投资机构定期对现有产品进行检查,以保证产品能继续满足其所原先客户的需求。

  风险分类的基本准则的确定。德国金融市场确定了风险分类的基础规则。产品风险由低至高划分为1至5级。该分类适用于对股票、固定收益产品、共同基金、票据、衍生品等各类金融产品。其中,一些基本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从3级开始,1、2级不存在这类产品,如股票。其他一些金融产品的分类则需要另行制定规则。如封闭式基金,由于其属于创业投资,缺乏流动性,所以一般按照所投资行业分为A、B、C、D等4级;结构性产品也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逐个分类。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