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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落地 以后机构要真干资管了

发布时间: 2018-06-03   作者:   来源: 中金网  
摘要: 资管新规落地 以后机构要真干资管了

  对于资管行业,2018年上半年的这几个月里,最为牵肠挂肚的莫过于资管新规何时正式实施。而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与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无异于给行业吃下一颗“定心丸”。

  早在2017年年底,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强调,近期要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提高统筹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紧接着,央行等部委于11月17日抛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一时间,市场一片哗然。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最牵动行业神经的,莫过于新老产品过渡期限的设置、产品净值化管理,以及禁止期限错配等方面,因为这关系到资管行业过去得以蓬勃发展的重要“奶酪”。但自2017年以来,监管层频频在金融行业各领域“出手”,传达出的金融严监管大势已至,让市场不得不将思考接下来的路应该怎么走。

  因此,《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各机构一边积极提交修改意见,更重要的是,一边开始着手行动,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调整自身资管业务。

  据悉,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结束后,监管部门共收到来自市场各方面的修改意见超过2000条。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央行已会同各部门对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合理进行吸收,并将在如何化解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的问题、所隐藏的风险,以及新规出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之间寻找一个很好的平衡。

  资管机构的顺势而行和监管层的宏观审慎,让新规的正式实施超预期的“温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征求意见稿》公布到正式版本落地,中间有将近5个月的时间,市场已经充分消化了资管新规的影响。

  而从长远来看,新规的正式落地,对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对于证券和基金而言,在资管新规发布之前,新规的各项精神都已经或正在得到落实。相比之下,商业银行、信托等机构可能还要经历痛苦的调整过程。

  机构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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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管新规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影响各不相同,但总体上将消除金融机构之间的制度套利,规范各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魏凤春指出,就实质影响而言,资管新规对商业银行、信托和互联网金融影响较大,对证券、基金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影响较小。

  一是商业银行的资管业务要全面转型。过渡期内要实现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非保本理财从预期收益转向净值化,资金池与表外业务逐步清理、退出,此前存在的嵌套、杠杆以及不合规的资产管理业务,也要逐步规范。为对接银行现有的理财产品转型,商业银行设立资管子公司或将是大势所趋。

  二是信托的资管业务要经受更大考验。由于银行理财和表外业务收缩,信托的资金来源及通道业务将受到较大限制,再加上消除嵌套、控制杠杆和期限错配的监管政策影响,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必将大幅收缩。

  三是“互联网金融”要逐步正规化。资管新规对互联网金融着墨不多,但毫无疑问也将它纳入监管范围之内。资管新规也指出,对于非金融机构违法开展资管业务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范清理。对于互联网金融,2016年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仍是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监管文件。结合资管新规的要求,严格金融机构的资质管理将是较大的压力,如果没有投顾资质、资产管理资质,某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机构就要被清理退出;而在业务运营当中,也将逐步清理资金池,消除嵌套、结构化产品,以及严格投资者认定标准。

  四是证券基金的资管业务继续改进。由于证券基金的资管运作相对透明与规范,总体而言需要转变的地方不多,主要是进一步严格公私募产品区分管理,继续清理分级基金与嵌套产品,特别是分级产品与定制公募到期之后的退出。由于资管新规之后的监管套利空间不复存在,证券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基本终结,其业务转型也势在必行。

  五是对保险机构负债端影响较大。对于保险机构而言,主要是打破之前万能险等产品的刚性兑付,使其向净值型产品转型。对保险资产端或资金的投资使用限制不多,继续消除存量保险资管产品存在的多层嵌套、杠杆问题,发挥其在基础设施融资等非标资产的投资管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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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发布的这一周,主要指数涨跌不一。沪深300指数收3756.88点,同比下跌0.11%;上证综指收3082.23点,同比上涨0.35%;深证成指收10324.47点,同比下跌0.81%;创业板指收1805.60点,同比上涨1.28%;中小板指收6998.77点,同比下跌0.94%。

  短期来看,资管新规对市场的影响相对温和。正式内容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并无超预期之处,个别条款甚至有所放宽,而延长过渡期,同时允许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产品采取摊余成本法计量,可能有效缓解市场此前对缓冲期不足而造成流动性“硬着陆”的担忧。此外,在规定出台之前,监管层为防范流动性风险,维持资金面相对宽裕,货币政策边际上有所放松。

  中长期看,《资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银行理财野蛮扩张、广义货币快速增长的时代正式终结,资产管理行业迎来新的时代,具有合理风险收益比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将继续受到欢迎,而具有显著不合理定价或具有明显泡沫的资产,其资产价格或难以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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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管新规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提高,但固定收益类产品认购起点降低。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这一政策调整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便利性和分散度。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预计将出台,进一步完善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资管新规总体上对“经营稳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独立的基金代销机构”有利,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优势更加突出。

  此次资管新规主旨就是严控风险、降低杠杆、支持实体经济,所以从宏观来看,以实体经济投资为主的股权投资市场必定长期受益。

  第一,银行理财夹层产品和上市公司杠杆并购基金难以维系。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低杠杆使得上市公司设置分级基金的动力不足,而无法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也会使相当一部分银行对优先级份额望而却步。由此,传统的“银行理财(+夹层)+上市公司”的产品方式结束,上市公司杠杆型并购基金模式难以维系。这类产品投资者应当仔细关注。

  第二,穿透式监管加强,为中后期项目提供了较好的入场时机。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银行理财无法穿透计算合格投资人,使得银行资金无法进入股权市场,从而造成股权市场资金量减少,结束过往两年的股权市场资金井喷的态势。对于投资者来说,影响会表现在:一方面,股权市场资产价格有望降低,特别是中后期项目,为投资者入场提供好时机;另一方面,部分前两年的母基金,由于资金来源于银行资金池,或将无法满足底层股权基金的后续出资,催生二手份额交易机会,如有一些顶级GP的基金二手份额,则值得投资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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