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财经要闻 > 财政部:职工教育经费低于工资总额8%部分可税前扣除

财政部:职工教育经费低于工资总额8%部分可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2018-05-13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摘要: 财政部:职工教育经费低于工资总额8%部分可税前扣除

人民网北京5月11日电 财政部网站昨日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发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决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责编:仝宗莉、蒋琪)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