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负翁”到富翁10年:3个房奴的还贷经历
上世纪末,我国银行推出了个人按揭贷款。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以10年~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中国首批“房奴”迎来了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
有人说,10多年来,随着房价快速上涨,首批“房奴”如今已从“负翁”变成拥有价值百万元房产的“富翁”。那么他们这十几年有着怎样的“房奴”生涯,又给尚在路上的房奴们带来哪些启示?
在接受北方周末报记者采访时,刘鑫才知道最近自己多了一个新的身份――首批“房奴”。
2002年,刘鑫和爱人在呼和浩特市看中了一套两居室住房,80平方米,当时的房价是1056元/平方米,算下来,总价为84480元。他们首付了30%后,余下的59136元分10年还清,每月还款615元左右。
“本世纪初到2003年时,我国出现了第一波贷款买房热潮,但那时没有‘房奴’一说。”刘鑫说。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房奴”的说法在国内产生并流行是在2006年。当时全国房价大涨,一组关注“房贷族”的艺术作品《包袱》进入了人们视线。画面中的男子面色憔悴,黑色公文包挂在胸前,他在CBD核心区与许多人一样行色匆匆。但与众不同的是,他身上背负着巨大的房屋模型,始终佝偻前行。于是,“房奴”这个名词应运而生,出现在大众视野。
“房奴”一词也是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它指的是这样一群人:城镇居民抵押贷款购房,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年~30年,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50%甚至更高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从而造成居民家庭生活的长期压力,影响正常消费。不但如此,购房还影响到教育支出、医药费支出和赡养老人等,使得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甚至让人感到奴役般的压抑。后来,凡是背负贷款买房的人一般都被归入“房奴”之列。
“当时,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钱,占了我工资收入的60%。”刘鑫说,他当时的工资是每月1000元,615元用来还贷款,每月只剩下不到400元,家中可供支配的全部资金基本都是妻子的工资,包括全家人的食物支出、医疗支出以及孩子的学杂费、赡养老人的费用等等。
“尤其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就要精打细算了。”刘鑫说,“所幸那时物价水平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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