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周星:规避政策法规监管的保险创新不可为之
摘要: 普华永道周星:规避政策法规监管的保险创新不可为之
4月27日,在普华永道中国科技赋能行业创新高峰论坛上,普华永道中国保险行业主管合伙人周星发表了题为《保险监管与创新— 是博弈还是相互促进 》的演讲。
在监管重点规范和关注的内容上,周星表示,从总量看,2018年一季度,财险对机构罚款2436万元,对负责人罚款879万元;寿险对机构罚款638万元,对负责人罚款233万元;专业中介对机构罚款715万元,对负责人罚款216万元;其他共32万元。
从类型看,高频处罚包括财务数据不真实;编制或提供虚假资料;虚列费用,虚挂保险业务;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在普通处罚和监管函上,前者主要包括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诱导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代签名等;后者主要包括产品设计或备案违反监管规定;电销、网销不合规;保险资金运用(含境外投资)违规。
对于在符合监管要求上的创新方向,周星指出,一是产品创新,提升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紧密关联的设计开发的创新,包括且不限于养老、医疗、护理、家庭财产保护等。二是服务效率创新,智能客服自动核保、核赔。三是服务精度创新,与物联网、区块链结合的精准定价;客户画像后的精准供给;大数据分析后的精准服务。四是服务外沿创新,生态链条上的有效衔接。
此外,周星强调,对于规避政策法规监管的创新;给公司带来系统性风险的创新;违规利用客户隐私的创新;变相调整保费、保额,或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创新等不可为之。
(责任编辑:DF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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