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金融保险 > 千方百计放贷款(下):风控觅新途

千方百计放贷款(下):风控觅新途

发布时间: 2018-04-26   作者:   来源: 东方财富  
摘要: 千方百计放贷款(下):风控觅新途

  担保、抵押,并非发放贷款的必要充分条件;反过来,也不是有了担保、抵押,就一定能获得银行贷款。银行对一个客户放与不放贷款,无形中起到了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各方应该尊重银行的这个作用,可以通过各种政策引导银行贷款的投向,而不应该设立各种稀奇古怪的担保方式和抵质押品来扭曲银行行为和市场行为。

  抵押、担保的方式要创新,但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抵押、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贷款安全,但贷款本身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能因为有抵押、担保而发放一笔明明会出风险的贷款。所以,对贷款本身的风险评估永远是必须的。

  担保方式本身也是有风险的,所以,不是有一纸担保,有一纸连带责任协议书,就万事大吉了。记得我刚到香港的时候,对当地银行就担保企业做的全面风险评估与贷款企业完全一样,感到很奇怪。从实践看,这一点不奇怪。银行接受担保,实质上就是给予担保人的授信,严格意义上应该将其纳入对担保人的授信额度中的。因此,也应当将担保人的对外担保额并入它的或有负债中计算资产负债率。

  抵押物、质押物,必须具备法律权利清晰、便于保管流转、有活跃的市场等特点。因此,必须对抵押物进行风险评估。国内的仓单质押跟国外相比,之所以做不好,就是因为没有国外那样成熟的外部制度环境。再比如股票质押,虽然有很清晰的法律权利规定、有非常方便规范的保管流转制度机制、有活跃的市场。但就某一只股票而言,因为价格波动过大,或没有交易量、处于禁售期、质押量太大无法抛售变现等原因,往往并不适合做质押物。再比如上篇提到的农房抵押,农地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改革后,农地或宅基地要想成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不仅需要土地权力的法律关系清楚,更需要土地流转范围足够大到可以形成充分的市场,还要有保障市场正常运行的相应规则。

  贷款、担保、抵质押的创新,必须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商业运行、商业交换流转中,依据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寻找合适的模式和标的。传统国际结算的信用证业务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信用证业务,是根据商品贸易的规则、就贸易流转的不同环节在提供结算服务的同时提供不同的授信方式,在不同的授信方式下应用的担保和质押方式以及质押标的也是不同的。

  比如,为进口商开出信用证,是为进口商进口商品提供了付款保证,需要评估有关进口商品的必要性、效益,进口商使用相关商品或经营相关商品的能力等。这时,银行会根据客户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企业提供抵质押物;出口生产企业收到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为了采购原材料等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这时对银行来讲,信用证并不能起到担保作用,只能说明客户生产的产品有确定的买家,这只是信用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内容。银行更关注的是,客户有没有能力按照信用证所要求的按质按量按时把产品生产出来,并发运出去。

  如果得到信用证的是商业企业,而不是生产企业,则风险评估的内容又会不一样,不是生产能力,而是采购能力。这个阶段,或许会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或抵质押。如果是出口商已经发货,拿着货运提单和信用证等相关凭证单据来押汇,这时候主要审查单证是否相符和对方银行的履约能力,客户的信用可以作为次要因素了。这个阶段,信用证实质上是担保函或银行承兑汇票,货运提单是质押物。根据国际信用证结算规则,这时不管商品有没有真的出运,甚至有没有这商品,只要所有单据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就必须按信用证的承诺付款。货物的纠纷不在银行间结算法律关系中处理,不影响银行间的清算。也就是说,开证行在开证时需要审查贸易的真实性,而结算时贸易的真实性则不是必要条件了。

  现在还有出口信保。这其中要辨别清楚是出口信用担保还是出口信用。一字之差,法律关系和赔偿方式完全不同。就出口信用保险说,还要明确保险的标的,往往保的并不是银行的贷款,所以银行千万不能一厢情愿地放贷款,以为有保险,贷款就安全了。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科技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在发生变化,同时也不断地产生着新的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等。面对这些变化,银行会有更多的业务机会。也由于银行对这些技术的有效应用,为银行自身拓展服务能力和方式提供了无限的可能。这需要银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沉下心来深入实体经济去研究这些变化,运用金融科技,寻找服务实体经济新的切入点,并同步寻找新的风险控制的方法和途径,包括抵质押物和抵质押方式。

  与此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创造相应的法律制度环境。即是说,对于这些新的生产模式、新的商业模式,银行新的服务模式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规则予以确认。只有法律、规则明晰,一些有市场需求的物品才有可能形成市场,才有可能成为有效的抵押物、质押物,银行的创新服务才能真正有效且可持续。

(责任编辑:DF372)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