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地方债概况要及时公开并完善信批机制
摘要: 财政部:地方债概况要及时公开并完善信批机制
人民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孙博洋) 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通知》的相关问题做了解读。
对于各界关注的地方债务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助力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
他指出,《通知》要求,要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概况。包括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通知》还要求,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区分地方政府债券的不同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信息披露要求。具体来说:
一是一般债券。一般债券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相应地,发行一般债券应当重点披露本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支、债务风险等财政经济信息,以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具体使用项目、偿债计划等债券信息。
二是专项债券。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相应地,发行专项债券应当重点披露本地区及使用债务资金相关地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项债务风险等财政经济信息,以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具体使用项目、偿债计划等债券信息。
三是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是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相应地,在专项债券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还应当披露债券投向的公益性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及分年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潜在风险评估等信息,以及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责编:王吉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