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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钱却“买”了保险 违反投保程序可索保费

发布时间: 2012-11-29   作者:   来源: 中金网  
摘要: 存钱却“买”了保险 违反投保程序可索保费

  接听时间:28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王健(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女士:我母亲是江心洲农民,之前我母亲都是将钱存到农行一年定期账户,每年到期转存。最近,家里急需用钱,直到这时我才知道,母亲一年前并未将钱存进银行,而是买了泰康人寿的理财产品。我母亲是文盲,平时连字也不认识,按她所述:当时有个小伙子在银行,说存他那里可以获得比银行高的利息,她就存了,买了保单后也从没有人跟她联系过。现在我去银行理论,银行不肯认账,不知此事该如何处理?

  王律师:根据《保险法》的配套规章之一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向个人销售新型产品(即为 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的,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录下列语句后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如您所说,您母亲是文盲,故不可能抄录该语句,所以该保单的形成本身就不符合规定。另外,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在犹豫期内完成,并进行详细记录。据您所述,您母亲购买保单后也未接到任何回访。所以您可以直接前往泰康人寿要求退还保费,如若不成则可前往保监会投诉。

  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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