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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可离岗创业

发布时间: 2017-07-02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山西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可离岗创业

  新华社太原7月2日电(记者吕梦琦)记者日前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山西省规定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可离岗创业,允许创业失败离岗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鼓励创业成功离岗人员辞职。

  据介绍,山西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可携带专业技术、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领办创办企业。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各项人事关系,给予阶段性工资保障,社保费用由原单位与职工本人共同缴纳。

  山西省还将在高校设立流动岗位,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到高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工资由原企业发放,社保费用由原企业与职工本人共同缴纳,本人还可享受高校岗位绩效、津补贴、教学科研奖励等相关待遇。

  在薪酬方面,山西省高校、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兼职收入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40%。

  山西省还将试行科研项目牵头人(单位)先行自主融资、政府全额担保贴息、科研成果收益偿还与政府宽容失败、共担风险政策相结合的新机制,打破科研经费“吃大锅饭”,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拓宽科研经费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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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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