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在行动
《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最快今年底将出台。《方案》制定的最长目标着眼于25年后,要求到2040年,上海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并提升。《方案》透露,2017年底前,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工程要建成通水,全市在用集中式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要全部实施封闭式管理。自2016年起,市区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还将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的安全状况。
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为提升全省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四川省将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推行污染治理第三方治理机制,并保障第三方治理企业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意见》,第三方治理将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合资合作、混合所有制、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采取打捆方式,引入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
日前,陕西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决定联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即在全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选择2个市(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城市。
入选的试点城市将在政策方面获得以下扶持:省级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给予2000万元资金补助;优先安排其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债券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协调金融机构,优先对其提供长期稳定、低的信贷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其参加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评选。
日前,青岛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划定青岛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通知》,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两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核心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已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应逐步搬迁;重点控制区内的新建企业、现有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限,执行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2月8日,武汉市环保局、市经信委通报了“企业违法排污整治、监管不到位”问题承诺整改情况。市环保局介绍,一印染公司利用城市管网偷排废水,偷排和超标排放行为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应缴排污费5倍计145万元罚款。其中145万元罚款,是武汉市史上单笔最大的环保罚单。此前武汉市单笔最大环保罚单是2013年的120万元。目前,武汉市已在重点企业排污口、主要生产场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站房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一旦企业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上做手脚、篡改在线数据,视频监控摄像头将会把企业的违法行为全部记录下来。2015年,通过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5起,罚款8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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