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财经要闻 >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

发布时间: 2015-08-10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

2015年08月10日 21:04:19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 中国商务部10日发布公告称,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中国商务部于2010年8月12日发布该年度第4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0年8月12日起5年。

  2015年6月10日,中国精对苯二甲酸产业申请对上述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继续维持该反倾销措施。商务部审查后认为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纠错】 [责任编辑: 杨婷 ]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

相关稿件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