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2014年年度报告
市场建设
中央结算公司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
2014年,银行业理财市场呈现出崭新的局面:理财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参与主体不断扩大,年末理财规模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中位居首位;监管部门推进银行理财事业部制改革,规范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加强理财信息登记工作和信息披露,推动银行理财创新与转型、回归资产管理本质,逐步打破刚性兑付。
具体而言,2014年银行业理财市场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理财规模平稳增长;二是理财资金继续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理财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银行业理财市场的主要政策
2014年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对申请开设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以及申请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提供服务的托管人所具备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列出了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符合的条件;还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2014年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理财业务监管机制,强化理财业务非现场监管,加强现场检查。加强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的行为监管,加大对理财业务监管法规的执行力度,积极鼓励银行理财业务探索新的产品和模式,更好地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规定银行在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需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公布所售产品在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登记编码,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未在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2014年7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等原则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理财业务;明确了理财事业部应具备的几个特征,以及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经营应符合的监管要求。
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各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或运用原则上应当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切实整治层层加价行为,减少监管套利,引导相关业务健康发展。
2014年9月11日,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改进绩效考评制度,设立存款偏离度指标,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规定银行不得通过理财产品倒存,即不得通过将理财产品发行和到期时间集中于每月下旬,于月末、季末时点将理财资金转为存款。
2014年12月,银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在梳理总结过去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对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完善,是指导银行理财业务的综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向开放式、净值型产品转型,逐渐打破刚性兑付,鼓励银行理财采取直接投资方式,避免多重嵌套,缩短资金链条。
2014年12月30日,中央结算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理财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登记理财产品投资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的底层资产投资信息和月度理财业务汇总信息,进一步提高银行理财信息透明度;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高净值客户类理财产品时,需在销售文件中公布该产品在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登记编码。
银行业理财产品存续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4年末,
表1 中国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指标 2014年末
(万亿元) 2013年末
(万亿元) 增速
(%)
银行理财资金总额 15.02 10.24 46.68
信托公司信托资产总额 13.98 10.91 28.17
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 9.33 7.69 21.39
证券公司受托管理本金总额 7.97 5.20 53.27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总额 6.68 4.22 58.27
资料来源:中央结算公司、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不同运作模式产品余额情况
从运作模式看,虽然封闭式理财产品仍占主要地位,但开放式理财产品增长迅速。截至2014年末,开放式理财产品存续3604只,资金余额5.24万亿元,占全市场的比例分别为6.55%和34.91%。开放式理财产品资金余额较2013年末增长3.56万亿元,增幅为210.51%,占市场的比例提高了18.43个百分点。
在全部开放式理财产品中,非净值型理财产品资金余额4.68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3.15万亿元;净值型理财产品资金余额5607.5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4079.7亿元。
(三)不同机构类型产品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末,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依然占据市场的主体地位,其理财资金余额为6.47万亿元,占全市场的43.06%,较2013年末增长1.42万亿元,占比下降6.25个百分点;其次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其理财资金余额5.67万亿元,占全市场的37.74%,较2013年末增长2.52万亿元,占比提高4.45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不同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月末资金余额情况(单位:万亿元)
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外资银行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其他机构 月末余额合计
1月 5.97 4.04 1.07 0.44 0.31 0.23 12.05
2月 5.87 4.17 1.10 0.41 0.33 0.24 12.12
3月 5.09 4.20 1.08 0.41 0.33 0.26 11.37
4月 6.34 4.68 1.24 0.44 0.38 0.29 13.36
5月 6.53 4.99 1.32 0.43 0.40 0.30 13.96
6月 5.64 4.59 1.32 0.41 0.38 0.30 12.65
7月 6.70 5.17 1.50 0.44 0.42 0.31 14.54
8月 6.64 5.40 1.53 0.43 0.43 0.32 14.75
9月 6.37 5.53 1.57 0.40 0.43 0.33 14.64
10月 6.69 5.80 1.63 0.41 0.46 0.33 15.32
11月 6.62 5.89 1.67 0.41 0.45 0.33 15.38
12月 6.47 5.67 1.70 0.39 0.46 0.34 15.02
注:1.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等政策导向下,银行作为集合了融资企业、资金和投资者等资源的金融服务中介,可利用其资源优势,实现投资工具的多元化,从而更加高效地支持实体经济:第一,投向债券等传统金融工具,直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第二,适当参与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第三,创设理财产品投资工具(如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实现企业融资需求和社会投资资金的直接对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继续做好投资者教育
充分利用中国理财网提高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正确认识风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优化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打造“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良好市场环境。
注:
1.由于开放式理财产品无确定期限,暂未进行具体分析。
2.资产余额是指理财资金配置的各类资产在2014年末按市值法或成本法计算的资产总值。
3.收/受益权是指交易双方通过订立合同,享受基础资产经过管理或者处理后的收/受益权利。
4.银行端收益是指在理财产品从开始发行销售到产品终止兑付过程中,银行实现的累计净收入,包括本行(含分支机构)自行托管产品而收取的托管费、本行(含分支机构)自行投资管理而收取的理财产品管理费、本行(含分支机构)自行销售产品而收取的销售手续费、超额留存收益、部分平盘价差收入等。
执笔人:管圣义 夏茂成 舒辰 果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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