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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还贷,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5年变7年?

发布时间: 2015-04-14   作者:   来源: 中金网  
摘要: 逾期还贷,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5年变7年?

  针对微信朋友圈近日流传“还贷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由5年改为7年”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昨日表示,没有所谓征信新规,个人信贷不良记录保存期限仍为5年,“超过一天即为逾期”的说法也不太准确。

  近日,有某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微信公众发布消息称,征信系统出台新政策,不仅将不良记录保存周期提升至7年,而且超过还款日一天就算逾期,连续三次逾期就会进入“黑名单”。

  王晓明解释说,我国不良记录保存的5年期限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只要法律不修改,期限肯定不变。至于逾期多少天会构成不良记录,取决于商业银行各自对风险的判断程度。一些比较“较真”的银行,信用卡逾期3至5天也作为不良记录报送至征信系统。

  王晓明特别提示,5年保留期是从还款之后才开始算,不要误以为不良记录5年后自动消失,因此欠的钱不必归还。也不要认为还款后注销卡片,不良记录就会随之消除。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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