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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 2015-03-06   作者:   来源: 中金网  
摘要: 十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1、可以以人查房吗?

  不可以,目前只能以房产地址查询。

  2、什么人可以查?

  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3、什么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

  权利人指的是房地产权的所有人,房子是自己的话,就可以申请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若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么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凭借抵押登记也有权去查询登记资料。

  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此外,在一些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凭借人民法院的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债务人(欠债者)名下的已确权房产情况。

  4、怎么进行不动产登记?

  步骤是这样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完成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5、申请不动产登记都要准备点什么资料?

  主要准备6项内容:首先需要填写登记申请书;另外携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6、什么时候能查不动产?

  2014年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7、能否查海外资产?

  不动产登记条例不涉及海外资产的登记和查询。

  8、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有哪些?

  可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如利用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反腐败形成“组合拳”。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

  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

  9、不动产登记和百姓有什么关系?

  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后,市民不需多处跑,在指定办公地点就能一步查询,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地入市”等。

  10、房价会不会下降?

  有人问房价会不会下降?可以说对二手房短期内有影响,但是真正要让房价下降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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