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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钱包”可缴诉讼费

发布时间: 2014-07-04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支付宝钱包”可缴诉讼费

    新华网杭州7月4日电(记者张遥)不用去银行网点排队,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钱包”,就可缴纳诉讼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开通了支付宝缴纳诉讼费服务,成为全国首个试水移动支付缴费的司法机关。

    记者在“支付宝钱包”内看到,用户可以通过添加“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输入诉讼费缴纳专属账户并支付,也可以扫描缴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确认诉讼费金额等信息,然后完成诉讼费用的缴纳。

    据了解,以往在收到法院寄出的缴费通知单后,当事人需要去指定的银行柜台办理汇款业务,或者去法院完成诉讼费缴纳。

    除了缴纳诉讼费,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支付宝钱包”的“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查看交纳标准、交纳方式,也可以查阅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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