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金融保险 > 男子就餐时遭爆炸啤酒瓶炸伤 厂家被判赔1万元

男子就餐时遭爆炸啤酒瓶炸伤 厂家被判赔1万元

发布时间: 2014-06-10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摘要: 男子就餐时遭爆炸啤酒瓶炸伤 厂家被判赔1万元

原标题:男子就餐时遭爆炸啤酒瓶炸伤 厂家被判赔1万元

  京华时报讯 (记者裴晓兰)孙先生在餐厅拿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伤其面部。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啤酒生产商赔偿孙先生1万余元。

  2012年5月,孙先生在一家餐厅用餐时,因餐厅规定啤酒自取,他便自行拿取,不料啤酒瓶爆炸伤其面部。去年8月,孙先生将啤酒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4万余元。

  啤酒公司辩称,孙先生未在法庭上出示酒瓶,故无法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不能证明啤酒瓶存在质量缺陷。一审法院判决啤酒公司赔偿1万余元后,啤酒公司上诉。

  市二中院认为,啤酒瓶爆炸后,啤酒公司客服人员到现场查看,并确认爆炸的啤酒瓶确系其公司生产,且与孙先生协商了赔偿事宜,各方均有义务对爆炸的啤酒瓶进行妥善保管。后该啤酒瓶不知所踪,孙先生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已足以证明爆炸的啤酒瓶存在质量缺陷,一审法院认定啤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无不妥,应予维持。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