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政府办公用房成地标”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作者:堂吉伟德
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之后,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四川还将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简洁朴素。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5月1日《成都商报》)
将政府办公用房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会导致豪华办公楼的出现,并成为攀比奢华的推手。而伴随而来的是,耗资巨大的政府办公楼修建,将挤占其他民生资源,形成官利与民利关系的颠倒,并助长奢侈之风的泛滥。其既与中央倡导的八项规定不符,也与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执政伦理背道而驰。
一边是豪华办公楼,一边是破败的学校,如此巨大的反差,自然会引发公众的不满和诟病。也正是因为如此,“长期在破旧的土坯房里办公”才会引起舆论的关注和公众的热议。与国内一些地方,热衷于将政府办公楼修成标志性建筑相比,国外这种情况却很少发生,一些较为贫穷的国家,尚可拿财政无钱作为理由,然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普通的办公楼里办公”也早成为常态。究其原因,除了“政府办公楼不能成为地标”是一种基本的政治要求,关键在于严格程序的把关,使得“欲奢而不能”。
一方面,修建办公楼受着苛刻的财政预算控制,而且属于最不应优先解决的问题。在很多国家,修建办公楼除了要经受民意的审视,更在于公共财政经费的使用,有一套极为繁杂的审核程序。另一方面,修建豪华办公楼面临着很大的政治风险,于个人来说可能意味着政治前途的结束,对于执政的团队也有下课的风险。轻则丢官失位,被民意所唾弃,重则被判刑问罪。
然而反观国内,禁而不实却是一个迟迟未能解决的问题。媒体称,河南兰考县曾斥资2千万元建财税服务中心却没有1个儿童福利院。稍加盘点不难发现,自1988年《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国家层面发布了11个政府性楼堂馆所管理文件,仅2013年3月换届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多次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然而一些地方依然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想着法子搞变通,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导致违规修建豪华办公楼呈现泛滥之势。
令行而禁不止,关键在于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对于超标修建和装修办公楼的行为,一方面缺乏相应的约束和制约机制。由于政务财务的不公开透明,建与不建外界无从知晓,也使得其缺乏监督的着力点;另一方面则是问责力度的偏弱,使得违规行为承担的风险较小。尽管违建行为泛滥成灾,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但多是“自罚三杯”式的通报或者整改,很少有人为此付出政纪党纪的代价。没有配套措施的跟进,再刚性的禁令也就成了摆设。
解决不了超标准和超范围修建的问题,办公楼的奢华化没有得到解决,再谈所谓的“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其前景更难言乐观。更甚的是,何谓“标志性建筑”,其如何定性,谁来定性,并没有可以操作的标准和依据,最终也不过是权力者的自话自说。“禁政府办公用房成地标”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与其不断强调“标志性建筑”之虚,还不如在规范楼堂馆所建设上多下功夫,没有了豪华之建和超标之修,又何来“地标性建筑”之禁的本末倒置?(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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