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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监管办法草案显峥嵘,支付宝等三方支付遭严格限制

发布时间: 2014-03-16   作者:   来源: 搜狐网  
摘要: 网络支付监管办法草案显峥嵘,支付宝等三方支付遭严格限制

   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14日讯,记者从某知名证券“央行第三方支付管理意见解读”电话会议上获悉,央行近日已就《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进行第三次征求意见。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相关负责人指出,文件内容对包括支付宝 、财付通在内的支付公司的业务要求非常严厉,具体体现在4个方面:

  第一、要求线上与线下交易隔离。《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支付机构不允许为付款人和实体特约商户的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第二、突出银行账户重要性。第十条指出,支付机构应以银行账户为基础,只有拿到互联网支付业务资格的机构才能开通虚拟账户。而虚拟账户的用途也有明确规定,一是资金转移,二是查询交易记录。

  第三、禁止单位账户进行无电子商务交易背景的转账。个人账户可以转账,但金额有严格限制,而且支付机构账户资金不能直接回到银行卡账户,且个人不能通过支付机构账户进行跨行转账交易。

  第四、对通过支付机构账户的交易金额严厉限制。

  上述负责人表示,央行回到了此前谨慎态度,这一次征求意见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对支付机构的限制,比2011年开始讨论的初稿还要严厉。

  “《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自2011年开始讨论,已经过多次讨论,至2013年已有7、8稿,三年的过程中文件内容变化很大。2011年开始讨论时,央行态度比较审慎,初稿对支付机构的要求很严厉。2013年年初,央行领导态度改变,2013年全年对支付行业都是鼓励态度。当时制定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支付公司就比较宽松。”上述人士说道。

  据媒体报道,这一次很可能是最后一次征求意见。券商分析师指出,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文件,还需要经历半年。由于运营商在移动支付方面余额还比较少,这期间预计第三方支付公司会做公关工作。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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