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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内个人可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

发布时间: 2014-02-22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摘要: 上海自贸区内个人可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

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 (章斐然 魏倩)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办、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今日召开自贸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业务推进会。会议宣布了央行上海总部日前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适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重点内容。在简化流程,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通知》明确,区内个人可以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通知》明确,区内个人可以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区内就业或执业的个人可以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者个体工商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

《通知》还明确,上海地区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只需凭区内机构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即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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