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金融保险 > 人民财评:阶梯水价并非“洪水猛兽”

人民财评:阶梯水价并非“洪水猛兽”

发布时间: 2014-01-08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摘要: 人民财评:阶梯水价并非“洪水猛兽”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明年底前设市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继居民阶梯电价之后,居民阶梯水价终于有了实质性大动作,正式明确了全国实施阶梯水价的时间表。无论是阶梯电价,阶梯水价,还是未来可能实施的阶梯气价,都是为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重要手段。

不少人看到“阶梯水价”,就直接想到水价上涨,生活支出增加。事实上,实施阶梯水价,和简单的上调水价不同,并非洪水猛兽,一般也不会增加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意见》指出,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阶梯水价不是全面涨价,并不会对大多数民众的生活成本造成影响。据报道,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绝大部分家庭的负担没有增加。

过去水资源相对廉价,水资源严重短缺,导致了浪费等问题,使供需矛盾加剧。实行阶梯水价后,多用水就要支付高价格,承担高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浪费水资源现象,节约用水。

阶梯水价的目的是对水资源进行调整,通过价格杠杆,增强居民的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水资源日益紧张、水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下,实行阶梯水价是一种必然趋势。

当然,有部分居民也可能会支付更多的水费,对政府而言,如何用好增收的这部分水费,也十分重要。我们认为,增收的水费应该着重用于保护水源地、提升供水质量等民生用途。这样,实施阶梯水价才能真正做到惠民生。此外,也要特别关注个别特殊的低收入家庭,可能因阶梯水价导致生活成本增加,要对他们进行适当的补助。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