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财经要闻 > 内蒙古发布2013年企业和部分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内蒙古发布2013年企业和部分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发布时间: 2013-10-27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内蒙古发布2013年企业和部分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27日电(记者 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刚刚发布2013年企业和部分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今年内蒙古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预警线为17%、下线为3.5%。

    今年,内蒙古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工资增长基准线均为11%,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均为10%,房地产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均为13%。

    内蒙古要求各企业将工资指导线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完善职工民主参与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工资收入初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内蒙古明确规定: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应在货币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预警线区间内安排货币工资增长;对利税增长连续两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可在货币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货币工资增长。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企业除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济效益明显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零增长或适当负增长。职工在法定规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货币工资不得低于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从2009年开始,内蒙古每年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逐步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节社会收入差距。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