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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法规出台 “三包”再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12-11-03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汽车“召回”法规出台 “三包”再求意见

  新华网上海11月3日专电(记者 陆文军)题:汽车“召回”法规出台 “三包”再求意见

  日前,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向社会全文公布,并确定自明年起正式施行,意味着这项事关全国车主权益的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

  “召回”新规加大了监管处罚力度,成为千万车主的保障。那么,召回实施中还有哪些挑战?未来中国汽车质量维权将向何处走?车主翘首以盼的“三包”还有多远?

  重罚能否堵漏

  在近十年间,中国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0倍,产销量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汽车大国。然而当中国汽车保有量迅速突破1亿大关之际,汽车消费热潮也将从做大增量逐步转向延伸消费,后续的维修、服务将备受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原先国内汽车消费领域“先发展,后治理”的产业思路,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状况,全球一些汽车发达国家和市场均已通行的消费保障法规,在中国尽快出台完善已是数以千万计的中国车主迫切的夙愿。

  正因为如此,作为2004年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全面升级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对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实际上,由于汽车维权“铁丝网”不牢,近年来国内屡屡出现了一些汽车厂商隐瞒缺陷产品,实施“暗召”,甚至有车厂采取“歧视性标准”,钻法律空子,在全球召回中有意“忽略”中国市场,严重侵害中国消费者利益。

  目前汽车消费投诉维权,已经成为国内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灾区”。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共受理汽车投诉1.6805万件,同比增长19.2%,再创投诉量的新高。在所有汽车消费的投诉中,质量安全问题占54.7%。一位长期从事汽车消费维权的消保委人士说,“加大对不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就是给消费者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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