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间,
(000875)公告,公司近期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自2013年9月25日起,吉林省上网电价下调0.83分/千瓦时(含税)。据此,公司所属各火力发电分(子)公司上网电价均降低0.83分/千瓦时(含税)。
吉电股份表示,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将对公司第四季度损益负影响约0.1-0.15亿元,参照本年发电量水平,对以后每一会计年度的损益负影响约0.5-0.7亿元。本次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仅为初步预测。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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