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06)10月10日晚间公告,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至公司函,琪创能就筹划的股份转让事宜,与受让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但截至公告日,与受让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琪创能决定中止筹划股份转让事宜。琪创能承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重大事项。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11日起复牌。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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