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八举措支持自贸区建设 险资有望设境外投资账户
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公布,保险业相关支持措施也有望迅速落地。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对于上海自贸区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并已于2013年9月18日,对上海保监局提出的有关事项作出正式批复。
据介绍,这些批复事项涵盖支持自贸区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支持国际保险机构在自贸区开展业务、支持开展航运保险、支持创新保险产品、支持上海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建立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等8个方面。
业内人士称,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过程中,建设成国际保险中心将是重要一环。上海保险业应在产品创新、渠道创新、监管创新、市场机制创新方面成为中国保险业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建设有助于促进功能型保险机构的聚集,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上海自贸区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险机构||###||###||###
“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险机构”
在保监会批复的事项中,最重要一条即是支持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这也是总体方案中专门提到的一条重要政策。上海保监局称,允许高端商业健康险在自贸区先行先试,有利于融入全球健康保险和服务体系。
据一位外资财险公司的健康险业务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国市场对于国外的健康险公司并未完全放开。除了信诺集团采用合资形式入股招商信诺人寿的方式取得保险牌照之外,诸如美国健康险巨头Wellpoint(维朋公司)、英国健康险公司Bupa(保柏)等境外健康险机构,在中国普遍采用与中资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作为第三方管理公司帮助保险公司定价、设计产品以及核保理赔,以中资保险公司名义出单。
“但在上海自贸区,上述外资健康险巨头有望在自贸区内申请经营牌照,向保监会报备产品。”上述人士称。
多位业内人士分析,外资专业健康险的进入,对于客户来说将面临更多的产品选择的机会。目前低水平的保险产品供应大,对高端人士的产品供应不足,放开外资健康险进入,将有利于增强竞争,降低健康险产品的费率。
此外,在业内人士看来,自贸区中设立的机构的保单结算,未来或有望进行人民币自由兑换,对于跨国企业为员工投保来说,将对投保和理赔带来便利。
上述负责人称,以外资企业中国分公司为例,如果该公司为员工在一家境外健康险机构购买健康险,这份保单是以外币计价的,保费将付到国外的保险公司总部,需要公司内部进行财务转换,并且这类保单只能在境外理赔,由于不是人民币保单,在中国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自贸区,可以开展货币自由兑换的话,就可以直接用人民币买境外的健康险产品,投保和理赔都可以直接以人民币结算。 险资或可在自贸区设境外投资账户||###||###||###
险资或可在自贸区设境外投资账户
上海保监局还称,将支持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积极研究在自贸区试点扩大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和比例。自贸区跨境融资自由化的政策,有利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业化境外投资平台。
目前中国人寿(行情,问诊)、中国平安(行情,问诊)、中国太保(行情,问诊)等保险公司均在香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备战境外投资业务。
一家大型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一些境外投资项目收益率稳定,保险资金未来将增加一些海外投资项目;此外,一些境外机构投资者表示很看好中国的投资市场,未来会将RQFII额度包装成人民币债券基金的形式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到内地市场。
一位知情人士称,政策开了这个口子,意味着以后在自贸区可以开设类似于QFII(境外投资者)或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账户,相当于在香港或者境外开的投资账户,通过这个账户可以直接把保险资金投资到境外。此外,这个账户也可以吸收境外资金投到自贸区内。 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
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
文件显示,中国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支持上海研究探索巨灾保险机制。 上海保监局表示,自贸区内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的开展条件更加成熟,沪港、沪台合作潜力巨大;研究探索巨灾保险机制,有助于上海进一步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自2011年开始,上海保监局方面便一直在积极推动在沪再保险机构与香港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同时利用央行二总部在沪的条件,推动其与中国港澳以及东南亚地区有关人民币清算协议的签订,从而为中资再保险公司在这些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扫清障碍。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开设“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账户”,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
此外,上海保监局还表示,将支持国际著名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等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再保险业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自贸区依法开展相关业务,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配套服务。将支持上海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动航运保险定价中心、再保险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等的功能性保险机构建设;支持建立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和拓展保监会与上海市政府合作备忘录工作机制。 保险业8项举措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
保险业8项举措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
第一,支持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
解读:允许高端商业健康险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融入全球健康保险和服务体系。
第二,支持保险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支持上海研究探索巨灾保险机制。
解读:上海自贸区内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的开展条件更加成熟,沪港、沪台合作潜力巨大;研究探索巨灾保险机制,有助于上海进一步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第三,支持上海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积极研究在上海自贸区试点扩大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和比例。
解读:上海自贸区跨境融资自由化的政策,有利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业化境外投资平台。
第四,支持国际著名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等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再保险业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上海自贸区依法开展相关业务,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配套服务。
解读:保险中介等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能为保险市场的繁荣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并为将来发展离岸保险业务提供基础条件。
第五,支持上海开展航运保险,培育航运保险营运机构和航运保险经纪人队伍,发展上海航运保险协会。
解读:上海自贸区为我国航运保险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有助于中国航运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提供更加优质的理赔、担保服务。
第六,支持创新保险产品,不断拓展责任保险服务领域。
解读:上海自贸区内相关的码头责任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物流责任保险、油污责任保险、无船承运人责任保险等都亟待开发。
第七,支持上海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动航运保险定价中心、再保险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等的功能性保险机构建设。
解读:上海自贸区建设有助于促进功能型保险机构的聚集,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第八,支持建立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和拓展保监会与上海市政府合作备忘录工作机制。
解读:上海自贸区建设为保险业发展带来新机遇,保险业改革创新也将为上海自贸区建设注入新内容。中国保监会将在会市合作备忘录框架下不断赋予上海自贸区保险改革创新以新内涵。(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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