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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营改增”红利,东北老工业基地迎来新机遇

发布时间: 2013-07-24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分享“营改增”红利,东北老工业基地迎来新机遇

分享“营改增”红利(走近营改增)

制造业税负将大幅减轻,东北老工业基地迎来新机遇

    “虽然先前没被纳入‘营改增’试点,但辽宁的企业已经分享到了营改增带来的好处。”辽宁省国税局局长孙瑞标说,2012年,辽宁的一般纳税人从其他试点地区取得的试点行业扣税凭证有3万多份,比试点前多抵扣进项税额约2.16亿元,直接形成减税效应。

  “8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在全国推开,这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来说是新的发展机遇。”孙瑞标说。  

  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制造业减税超试点行业

  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经济以第二产业为主,而第三产业不够发达,仅占全省GDP的37.5%左右。“营改增”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试点企业负担普遍减轻,发展后劲增强,有利于做大做强研发、设计、物流和营销等高端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在产业层次上从低端走向高端、从传统走向现代。

  为做好“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掌握“营改增”对全省税收的影响,辽宁省国税局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一起进行了三次模拟测算。按照测算结果,“营改增”试点实施后,辽宁省13市(不含大连市)全口径减税预计22亿元左右。不但试点企业的税收负担下降,而且原有一般纳税人购买试点企业的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税负也将有所下降。全省纳入试点的中小企业预计减税约2亿元以上,试点一般纳税人预计减税约7亿元以上,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预计增加13亿元以上。

  “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制造业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减负规模比试点企业还大,营改增带来的巨大‘溢出效应’,将进一步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孙瑞标表示,实施“营改增”后,打通了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可以促进二产专业化分工协作,使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其主业中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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