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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小包不属于快递业务 不存在 “越位”之说

发布时间: 2013-06-25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邮政小包不属于快递业务 不存在 “越位”之说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邮政小包业务不属于快递业务,而是邮政基本服务品质的提升,邮政经营小包不存在 “越位”之说。

  最近,中国邮政推出的邮政小包业务引来了不少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认为,邮政企业开办具有预约投递特点的邮政小包业务,有“越位”之嫌疑;二是邮政小包同城首重最低5元,在部分城市低于普通快递的首重标价,有人因此质疑中国邮政打价格战。

  对“越位”质疑,中国邮政回应称,邮政小包业务是万国邮联邮政产品体系中的一项基本业务,新中国成立时邮政就开办小包业务。这项业务的开办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轻小件物品配送方面的多层次迫切需求。邮政小包业务不属于快递业务,是邮政基本服务品质的提升,其特点是时限稳定、预约投递、价格合理、通达全国、覆盖城乡。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达瓦曾公开表示,业界应当鼓励邮政加入电子商务的配送。

  对“价格战”质疑,中国邮政回应称,邮政小包同城首重全国最低定价5元,该价格是基于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制定的,也是消费者普遍认可的合理定价。邮政小包不属于快递业务,况且多数快递公司的实际执行价格大多低于邮政小包价格,因此邮政挑起快递行业价格战的说法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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