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 女老总诈骗两千余万元
摘要: 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 女老总诈骗两千余万元
海南省一家汽车租赁兼房地产开发公司女老总,以虚构从事房地产生意征用土地、修建铺面急需资金周转等事实,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以虚假的租地合同作为抵押,采取“拆东墙补西墙”方式,诈骗2075.55万元。3月2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吴某系海南源宝地产租赁有限公司、海南盛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1999年至2010年期间,吴某以2%至10%不等的高额月息为诱饵,多次诈骗他人财物2075.55万元。宣判后,吴某表示考虑是否上诉。 记者邢东伟通讯员胡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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