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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影子银行风险积聚 亟待加强监管

发布时间: 2013-02-01   作者:   来源: 腾讯网  
摘要: 余丰慧:影子银行风险积聚 亟待加强监管

余丰慧 ()

影子 银行 系统的概念由美国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广泛采用,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保险 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等非银行 金融 机构。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影子银行作了严格的界定,“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在中国,影子银行又有着本地特色的界定范围。有机构计算,如果将影子银行范围界定为“除商业银行表内信贷之外的所有融资方式”,估计我国影子银行的规模约在27.88万亿元左右,占到2012年GDP比重的53.68%。如果从社会融资统计口径计算,影子银行总量约28.6万亿元,约占GDP的55%。

需要关注的是,影子银行融资规模发展之快是令人吃惊的。2012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5.76万亿元,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52.1%,同比低6.1个百分点,其他融资规模占比高达48%左右,包括委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贷款、企业债券等。

另一个令人吃惊的融资规模,民间借贷或在3.5万亿,非银行部门持有的企业债券余额约4万亿,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已经突破7万亿元, 银行理财 资金账面余额已经增加到7万多亿元,券商资管规模已达到1.2万亿元。

从客观角度看,正规银行信贷以外融资规模的扩张,也许是我国长期以来正规银行融资难逼迫出来的结果,这种扩张是社会融资多元化的结果。这种融资多元化,一方面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的程度,另一方面也给正规商业银行以压力,促使其改变贷款融资条件过于苛刻的现状。

这么大的影子银行规模带来的风险是巨大的。一些明显存在风险的影子银行融资监管上处于空白地位,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和民间借贷,风险已经凸现出来,却不在银监会和央行的监管范围内,监管属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肆虐全国的担保公司资金链条断裂风险与监管缺位不无关系。

一些新业务扑面而来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新挑战,监管准备上存在不足。商业 银行理财产品 风起云涌,使得监管层手足失措,应对乏力。银行理财产品,往往通过短期负债类 理财 产品匹配长期资产,因此需要不断滚动发行,才能确保融资方的资金链正常。

影子银行覆盖了证券、信托等多个领域,在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情况下,没有一个最终的监管机构来对其负责。这是影子银行盲目发展、风险凸显的另一个原因。

必须加强对影子银行融资风险防范和监管。监管部门要迅速对其风险进行排查摸底,摸清潜在风险的真实底细。迅速将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纳入到银监会监管范围之内。要明确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责任,对于跨界影子银行融资产品要成立联合监管机构,召开联席监管会议,形成合力监管,不能留下监管死角。

2008年金融危机之所以爆发,追根溯源还是影子银行惹的祸,影子银行融资风险爆发是导火索。因此,对影子银行融资风险决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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