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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暂停交通运输服务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发布时间: 2020-02-03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摘要: 交通运输部:暂停交通运输服务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乔雪峰)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发出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运输需求研判,坚持因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科学、精准、有效地做好交通运输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对正常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继续严格实施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消毒通风、客运服务一线人员防护、乘客体温检测、长途客运旅客实名登记等措施,并倡导乘客佩戴口罩乘车,持续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结合疫情形势变化情况,如确需新采取暂停交通运输服务举措的,应当坚持属地原则,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新管控措施实施前,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研究出台配套的应急运输服务保障方案,明确医护人员、城市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人群出行,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应急出行,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运输等保障方案。要研究制定出租汽车等运输服务的鼓励政策,保障城市居民必要的出行服务。

通知指出,对已经暂停交通运输服务的地区,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和交通运输保障任务需要,统筹研究、科学调整优化交通运输服务管控举措;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研究提出恢复交通运输服务的条件、时间和范围,形成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决策。一旦具备条件,要及时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交通运输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要出行需要。

通知指出,对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已出现疫情的农村地区,要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疗救援等物资进得去,老幼病残孕等特别群体应急出行出得来、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正常通行。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等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依法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责编:乔雪峰、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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