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贸易资讯金融保险 > 要把社会保障当典型公共服务对待

要把社会保障当典型公共服务对待

发布时间: 2019-02-25   作者:   来源: 东方财富  
摘要: 要把社会保障当典型公共服务对待

  “从我的研究视野角度来讲,我们是把社会保障当作一种典型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来对待的。讲到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从财政的角度研究社会保障,首先是把它当做一个财政收支相关的项目,其次从性质上定义为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2月22日,在“社会保障绿皮书”编写组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9)》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如是表示。

  根据精算结果,5年后(2022年),各省市自治区养老当期有结余的省份包括北京、广东等18个省(区、市),约半数盈余,半数省份收不抵支,其中个别省份累计结余耗尽风险加大,基金结余向部分省份集中的趋势愈发明显。

  高培勇认为,导致如此的原因是,一些地区经济增速放慢,参与养老缴费人员增速放慢,但是退休领取养老金人数快速增加。

  高培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作为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应以七十年的历史纵深看待社会保障问题。“我以为一个重要的观察线索就是社会保障本身的覆盖范围及其保障标准的变迁过程。从覆盖范围来看,它是一个由有选择的覆盖范围到一视同仁的全面的覆盖范围的演变过程,从保障的标准和保障的待遇角度来看,我们的说法是由一种区别对待式的保障标准到一视同仁的保障标准的演变过程。”

  高培勇表示按此划分,大体上可以把中国社会保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时期。

  从财政角度研究社会保障,这个阶段的社会保障用三个概念定位:一是国有制职工保障。二是城市居民保障。三是从属性的保障。高培勇指出,之所以是这样一种情况,这和我国当时实行的二元经济体制直接相关。二元经济体制的典型特征是覆盖范围有选择,保障范围一定是有差别的。再进一步来讲,也与当时经济基础和财政的收支格局有直接关系。那时几乎清一色是公有制,单一的所有制。几乎清一色来自于国有制经济单位,如果加上城市大集体,就能上升到97%甚至98%的比重。这种财政收入格局实际上是从国有制经济单位取得的收入,然后自然要应用于国有制经济单位。所以当时财政支出也是几乎清一色的投向于国有制经济单位了。

  再考虑到当时是一种以生产建设为主的大格局,因而在那个时候我国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占比是非常少的。这样一种体制的格局就注定了当时社会保障情形是这个样子。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到进入新时代之前。

  这段时期是一个由国有制职工的保障向多种所有制保障的转变过程,由城市居民的保障向城乡一体化的保障拓展的过程,由从属性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化过程。并不意味着已经到位了。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也是有一系列体制机制背景的。

  首先财政收入。这一时期50%以上的税收来自于民营企业,如果再加上非一般财政收入,这个占比还会提升很大。所以这时候的社会保障自然就会出现一种倾向,即由国有制职工的保障走向多元所有制的保障,当然这一过程,并不是一步到位的。

  其次是由城市居民的保障走向城乡一体化的保障。道理也是非常简单的,是因为整个体制机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1978年到2012年这段变化过程,看到财政上出现了很多新的提法,如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大地。再有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由主要关注生产而走向主要关注民生,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要强调无差别待遇等等。

  第三阶段,在2012年十八大召开之后,即新时代。

  高培勇指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了。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最典型的是从需求的角度来讲,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提升为美好生活的需要,而美好生活与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关系,第一个层次物质文化需要本身上了层次,升级换代了,这是一种需要;第二是非物质文化需要,在十九大报告讲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需要日益增长,这个增长实际上对社会保障就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仅仅是要提高其保障标准和水平,而且在覆盖范围上一定是全民性的,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能说只保障城市不保障农村。而且即便是全面覆盖了,从道理上讲,应当是无差别的,一视同仁的。

  因此,新时代在强调高质量发展时更多强调的是经济运行当中的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就是已经由追求量的扩张转变为质的提升的阶段。因此在这个阶段的经济工作主线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量的扩张来提升社会保障的水平。

  “这个过程就是社会保障提质增效的阶段。”高培勇最后表示。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DF380)

Tags: 本文暂无Tags!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马洲贸易网 | 电子商务 | 技术支持 | 服务报价 | 联系我们
© 2011 21de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靖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靖江市企业家协会 苏ICP备13025694号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322号

马洲贸易网 上海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