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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券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条件明确

发布时间: 2018-11-16   作者:   来源: 中金网  
摘要: 地方政府债券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条件明确

  央行网站15日消息显示,为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品种,满足居民投资需求,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的通知》。

  《通知》明确,经发行人认可的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柜台业务,同时对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开展柜台业务的方式进行了规范。

  《通知》发布后,地方政府债券成为继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后又一类可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的品种,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选择,有利于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通知》也提高了柜台业务的吸引力,对于建设多层次债券市场具有积极作用。此外,鼓励地方政府债券优先面向当地投资者发售和交易,也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投资人监督,健全市场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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